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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召开体育市场经营不合规、消费乱象整治会议
发布日期:2021-11-10 09:15       信息来源: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11月3日下午,温岭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召开了体育市场消费乱象整治会议。参加本次会议的有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方敏,体育产业科科长张晓雄及全市34家体育项目经营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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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由张晓雄科长主持。首先他对近期信访案件情况进行了分析,说明当前体育市场出现消费乱象存在两个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商家层面,一是学员招收不规范,对于不符合资质的比如低龄儿童提供游泳教学,存在安全隐患;二是售卖年卡、预售卡时一味追求业绩,未明确说明使用方法,并存在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的现象;三是付款方式随意,没有及时签订买卖合同,或签约合同不规范,存在销售或教练代签等现象;四是售后服务不到位,存在不兑现承诺,出现纠纷相互推诿责任,难以统一口径的情况。另一方面是消费者层面,一是存在盲目消费冲动消费的现象,发现未达到健身效果或没时间去锻炼就随意提出退款;二是缺乏合同精神、消费意识,不了解情况,未仔细看合约就随意签订导致后悔。三是盲目相信私教,私自缴费未通过官方渠道或者合同,引起纠纷。


针对以上问题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和相关措施:1、要求全面规范体育市场消费合同;2、各体育项目场所须向我单位报备消费合同和收费价格;3、严惩扰乱市场行为,对制度不落实,虚假宣传,忽悠消费者的,按新体育法进行处罚。4、巡查3次以上不规范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或被市民投诉责任在场所的,立即关停整顿。望相关场所经营人负责人引起重视,规范我市体育市场消费。


随后,陈方敏副主任发表讲话并强调体育市场消费乱象整治必须遵守三条线。一是必须明确“法纪”红线,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经营,杜绝一切钻空子;二是必须紧抓“安全”界线,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做好项目安全保障,签订风险条款,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三是必须保障“服务”上线,体育项目经营单位明确发展目标,落实服务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同时树立大局意识,将自身发展放到为经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的浪潮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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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通过深入动员和明确相关政策,加深了体育项目经营者对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理解,他们纷纷表示将会积极响应,主动配合;加强自我管理,提高管理水平,自觉接受群众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服务平台监管,营造良好的健身市场氛围,让更多的群众能够放心的健身,共同推动温岭健身行业健康发展。


此后,我市也将加强行业监管,提升满意度。通过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体育行业监管,全面整治行业消费问题,优化消费环境,提升广大消费者和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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